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以地事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以地事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以地事秦的事是什么意思?
这里的“事”是指侍奉的意思。
这句话出自宋代苏洵的《六国论》: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
《六国论》提出并论证了六国灭亡“弊在赂秦”的精辟论点,“借古讽今”,抨击宋王朝对契丹和西夏的屈辱政策,告诫北宋统治者要吸取六国灭亡的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苏洵为何要写战国时期的事情
苏洵之所以要写战国时期的《六国论》,乃是因为,当时的北宋王朝,正处于和战国时六国相似的处境,北宋面临契丹和西夏的威胁,采取了和当年的六国差不多的套路。
当年,六国是不断地割地求和,以身饲虎狼,最后连祖宗的家底都没了,国破家亡。而北宋虽然没有割地求和,但却屡屡签订城下之盟,不断地把金银钱粮送给西夏和契丹,这都省了西夏和契丹自己到北宋的土地上收税了,等于直接免费雇佣了北宋这么个奴才。
对此,苏洵甚是不平,引用六国被灭国的事例,创作了《六国论》,并在《六国论》中告诫北宋统治者,“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
苏洵的《六国论》,不但对北宋的统治者,对于今天的中国公司,也有极好的借鉴意义。
六国论全文?
六国论
作者:苏洵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 ,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①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②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③”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④继五国迁(31)灭,何哉?与⑤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⑥丧,齐亦不免⑦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⑧不赂秦。是故(32)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33)速⑨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⑩,李牧连却之⑾。洎⑿牧以谗⒀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⒁尽之际,可谓智力⒂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⒃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⒄,当(tǎng)(34)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⒅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⒆秦之心礼⒇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21)也。悲夫!有如此之势(22),而(23)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24)。为(25)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26)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27)秦,而犹有可以(28)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29)天下之大,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30),是又在六国下矣。
全文如下: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
“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出自那里?
出自北宋苏洵《六国论》,原文选段: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翻译为:那么,诸侯的土地有限,暴秦的欲望没有满足;谁送给它土地越多,它侵犯谁就越急。所以不用打仗,谁强谁弱、谁胜谁败就已分得清清楚楚了。六国落到灭亡的地步,按理本来应当这样。古人说:“用土地侍奉秦国,就像抱着柴草救火,柴草没有烧完,火就不会熄灭。”这话说得在理啊!扩展资料创作背景:《六国论》的历史背景应从两个角度着眼:
一是苏洵论述的六国灭亡那个历史时期的情况,借以了解苏洵立论的根据;
二是苏洵所处的北宋时代的历史状况,借以明确苏洵撰写《六国论》的针砭现实的意义及其写作上的特点。北宋中期,官俸和军费开支浩大,政府财政入不敷出。北宋政府实不限制兼并的政策,土地集中现象严重,贵族占有大量土地,社会矛盾尖锐。政治上的专制腐败,军事上的骄惰无能,带来外交上的极端软弱。到苏洵生活的年代,北宋每年要向契丹和西夏上贡大量银两以及商品。这样贿赂的结果,助长了契丹、西夏的气焰,加重了人民的负担,极大地损伤了国力,带来了无穷的祸患。也就是说当时的北宋四周环伺,政策上求和,积贫积弱,而苏洵正是针对这样的现实撰写《六国论》的。赏析:苏洵引用了古人的一个譬喻:“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薪”就是木柴,这个譬喻非常准确地、形象地表明了赂秦的严重危害和根本的错误。这一段具体指的是韩国、魏国和楚国。这三个国家都紧靠秦国,当时秦国在军事战略上采取“远交近攻”,也就是结交远方的国家,进攻邻近的国家的方针,因此它们直接受到秦国的威胁和侵略,并且首先以地“赂秦”,结果最早被秦国消灭。
出自北宋苏洵《六国论》,原文选段: 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
此言得之。 翻译为: 那么,诸侯的土地有限,暴秦的欲望没有满足;谁送给它土地越多,它侵犯谁就越急。所以不用打仗,谁强谁弱、谁胜谁败就已分得清清楚楚了。
六国落到灭亡的地步,按理本来应当这样。 古人说:“用土地侍奉秦国,就像抱着柴草救火,柴草没有烧完,火就不会熄灭。”
这话说得在理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以地事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以地事秦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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