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罚古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罚古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古代针对妇女有哪些刑罚?
根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分别如下:
1.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4. 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5. 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这些刑罚,看了让人胆寒,从这些刑罚里面,我们可以窥见古代女子的地位是如何低下。
拶(zǎn)刑,拶子是一种专门用来夹手或者夹脚的行刑工具,主要部分由硬木条组成,以绳索相连接。行刑时将女犯的手指放入拶子,再由绳索牵引加紧,严重时甚至可以将女犯的手指夹断。所谓十指连心,不要说是夹断,即使是普通的用刑,也不是女性的十指可以承受的。而且我国古代女性主要是靠灵巧的双手工作生活,一旦手指残废,对她们将是极大的打击这一刑罚始于唐朝,一直到清末才被废止。刑舂(音同冲),这是一种劳役形式的惩罚,包括发配到边远地区的地主家中或军营中从事一些妇人的工作,如舂米,也即淘米,洗衣、晾晒等,工作十分繁重。但是在受此刑之前,女犯通常会被施以黥、劓等刑罚,以剥夺她们的女性权利。这种刑罚虽然不会使女犯丧命,但她们接下来的生活无不悲惨之极,可以说生不如死。而且,获这种刑罚的女犯通常是由于株连等莫名其妙的原因。仗刑,是指去衣受仗,也就是剥光了打。在我国古代,女性是不能轻易抛头露面的,何况是被当众脱去衣裤。这一刑罚除了将女犯的臀部打得血肉模糊外,还有一种羞辱的目的。受此刑罚的女性,多数是因为通奸淫乱。但是受儒家思想的影像,在后来的行刑过程中,只要不是罪大恶极,女犯一般会得到从宽处理,比如行刑时留有内裤,行刑者手下留情等等,此刑同样始于唐朝,但是宋明清三朝硬性规定要去衣受刑时,行刑者就不敢轻易手下留情了。赐死,这种刑罚始见于商代,一般是对身份比较特殊的人使用,比如皇家的妻妾等,原则上要保证她们有尊严的死去。赐死的方式有很多,比如赐毒酒、赐绫缎、赐长剑等,女犯得赐后谢恩退出,自行了断生命。宫刑,这一多见于男性犯人的刑罚,实际上最开始却被用于女犯。是在我国秦汉时期,女子如果犯有通奸淫乱等罪,就会施以宫刑,即将女犯捆绑在木桩上,行刑者用木棒等硬物猛击其腹部,致使其性器脱落,失去生育和性事能力。
古代男性最怕的三种刑罚?
死刑,在古代一般是用来对罪大恶极的人实施,用来剥夺他们的生命,处罚他们所犯下的弥天大罪。但是即使在古代,判死刑也是比较少见的,因为不少朝代的死刑要走许多流程。像是一些比较重要的人物,如果要处死,还要得到皇帝的批准。所以,一般官员不会轻易判死刑,除非是犯下了不可原谅的过错。
现在虽然是法治社会,但是也有些不法之徒,为了达到目的,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一般都是对这些人进行死刑处理。一般来说,只要判了死刑,那么这个人基本必死无疑。基本没有人能够逃脱。但是和现代不同的是,古代判死刑,还是有很多漏子可以钻的。这可以让他们逃避掉死亡的处罚。大致上来说有四种办法......
首先,就是经常能在电视剧中看到的免死金牌。当然免死金牌并不是杜撰,只是不一定要以金牌的形式出现,可以是诏书,可以是其他信物。当然这个免死金牌不是万能的,一般来说只要不是犯下造反的罪过,还是能够免除死刑。缺点是能拥有的人太少,必须要立下大功劳才能有,普通人基本不可能获得。
如果皇家有什么大喜事发生,或者天下发生什么大灾难,为了稳定人心,彰显皇帝的仁爱的形象,皇帝会颁布一项圣旨,大赦天下。判死刑的人,可能会改判坐牢。罪行轻的人,可能会直接放出去。这也是一项避免死刑的好办法,只不过只能靠人的运气。如果赶上了,就能避免死刑。不过几率和中彩票一样。
第三个是大部分男人,除了死刑外最害怕的刑罚,就是宫刑。历史学家司马迁,曾经触怒皇帝受过此刑罚。不过司马迁的意志,的确不是常人能比的,受此大辱,依然直言不讳,花费了一生的光阴写下真正的历史。相对于死刑,这种刑罚更多的是对男人人格的践踏。很多太监就是因为受宫刑,心里开始扭曲。不过对大多数人而言,如果面对死亡还是会选宫刑。
宫刑,腰斩,剥皮。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以国家的名义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
古代四大酷刑?
第一种:天堂之浴
这种酷刑在记载中被称为“木桶浴”,早在欧洲时期极为盛行,行刑时将犯人放在刚好能塞进的木桶中,并将头部放在木桶外。行刑中将木桶中放满牛奶和蜂蜜,这时候香气扑鼻。
相信很多人听到这里觉得这种酷刑极其“奢侈”,仿佛像如今的“牛奶浴”,但千万不要认为这是一种享受。犯人会被绑在桶内不能动,但凡坐下去就可能被淹死,因此会一直站在桶内。在这期间会好吃好喝伺候犯人,并让其在桶内解决排便问题。
等过几天后桶内牛奶会发生霉变,这时会引来苍蝇等蚊虫。苍蝇会钻进潮湿的桶身纹裂中产卵,接下来会直接孵化,不久后犯人身上、脸上、头发上都会爬满蛆虫。最终犯人基本上在无尽的绝望和恶心中死去。
第二种:五马分尸
《周礼·秋官·条狼氏》中云:“誓驭曰车轘。”前人注解说:“车轘,谓车裂也。”
五马分尸其实就是车裂之刑,这种刑罚常用于春秋战国。但是根据周礼中记载,这种刑罚其实在周代就有了,行刑时犯人的四肢和脖子上套有绳索,然后分别拴在五匹马上并让其朝五个方向奔跑拉扯,最后结果可想而知。
当然有时候会用牛、车辆等代替马匹,在《东周列国志》中描述了用牛行刑的场景,甚至当时还用“五牛分尸”来形容。这种刑罚给百姓带去的震慑力非常大,因此令人闻风丧胆。
第三种:梳洗
这个刑罚比较费事,需要将犯人扒光衣服放在铁床上,并用开水浇灌几遍,等皮肉变得松软时,便用铁梳子往下刷,一点一点的刮去身上的皮肉。
在民间杀猪时会看到此场景,开水烫过后会将皮肉刷尽露出白骨,没等到行刑完基本上犯人早已身亡,可以说过程痛苦不堪,基本上犯人会选择自行了断,也不敢受刑。
第四种:凌迟
凌迟从元朝编入法典,直到清末才废除,主要惩罚三类犯人:谋逆君主之罪、伦常之罪、凶残与不人道之罪。然而这个刑罚需要被特殊对待,大部分凌迟包含四肢切割和分离。
哪些古代宫廷刑法用来惩罚妃子的呢?
根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分别如下:
1.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4. 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5. 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罚古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罚古代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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