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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在狱中的断头诗是什么?
苏轼两首绝命诗原文分别为:
其一
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
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
是处青山可藏骨,他年夜雨独伤神。
与君今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
其二
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
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
额中犀角真君子,身后牛衣愧老妻。
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应在浙江西。
公元1079年,苏轼从徐州调任湖州,谁想到做湖州长官仅两个月就天降横祸,从朝廷命官一举跌落到御史台大牢,还受尽了侮辱被严刑拷问,经常连夜提审,苦不堪言,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乌台诗案”。在此期间,苏轼写下了这绝命诗。
相关诗词是《狱中寄子由二首》。其一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
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
其二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
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
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后牛衣愧老妻。
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知葬浙江西。《狱中寄子由二首》是宋代苏轼在狱中写给弟弟苏辙嘱托后事的两首诗,强烈地表达诗人对家的深深眷恋之情,其中序篇的“予以事系御史台狱狱吏稍见侵自度不能堪死狱中不得一别子由故作二诗授狱卒梁成以遗子由”便是名句。这两首诗是苏轼在狱中“绝命诗”,出自肺腑,无暇雕琢,而自有感人的力量。苏轼反对新法,这是他认识上的局限。但执政者对持不同意见的人大兴文字狱,这即使在当时,也被一般人视为不公正。“乌台诗案”给北宋后期的政局带来了明显的消极后果,士大夫多以不恤民命,讳言国事,自保身家为得计,以致元祐(1086-1094)、绍圣(1094-1098)年间,新法一反一复,元气大伤,国事终至不可收拾。苏轼这两首诗是这一历史悲剧的生动见证。
骆宾王《咏蝉》有何深意?
问题:骆宾王《咏蝉》有何深意?
前言
骆宾王(约公元619年—约公元687年)《咏蝉》还有一个题目是《在狱咏蝉》,是他在狱中有所感,写下的一首五言律诗:
西陸蟬聲唱,南冠客思侵。那堪玄鬢影,來對白頭吟。
露重飛難進,風多響易沈。無人信高潔,誰為表予心。
要了解这首诗的深意,首先要知道它的创作背景。
一、《在狱咏蝉》诗序
在这五言律诗之前,骆宾王还写有一篇短文作为诗序,可以了解到当时的心情:
余禁所禁垣西,是法厅事也,有古槐数株焉。虽生意可知,同殷仲文之古树;.....
故洁其身也,禀君子达人之高行;蜕其皮也,有仙都羽化之灵姿。......
仆失路艰虞,遭时徽纆。不哀伤而自怨,未摇落而先衰....
诗人说,公堂院里有几株古槐树,这里用了一个典故:殷仲文之古树。殷仲文是东晋人,跟随桓玄叛乱失败后,回到京都任职,他的官厅前有一棵古槐,枝叶松散。殷仲文叹息说:"“此树婆娑,无复生意!”他认为这槐树枝叶散乱,不再有生机了。主要原因是殷仲文自视甚高,但是他已经没有机会执掌国政。不久被处死。
唐高宗仪凤三年(678),骆宾王担任侍御史,因为上书议论政事,得罪了掌权的皇后武则天 ,因此被下狱。
在这篇短文中,骆宾王赞扬了蝉的高洁品行,实际上也是以蝉寓己,认为自己有”君子达人之高行”,却“失路艰虞,遭时徽纆“。
大家都知道骆宾王反对武则天执政, 但是这篇文章写得比较含蓄,只说自己的冤枉,更多的话都隐藏了起来。
二、《在狱咏蝉》讲了什么
这首诗写的是蝉,也是写的自己,首句用蝉起兴:西陆蝉声唱。接着写自己:南冠客思侵。
第三、四句,是十字句,忍受不了蝉声在我的耳边嘶鸣:那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白头是自指,这一年骆宾王已经60岁了。也可能用《白头吟》之典,这首诗是卓文君写给司马相如的怨妇诗,古人常常以男女关系比喻君臣关系。
五、六句,写蝉的生存艰苦: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同时,也是写自己的人生,想要做成事业很难,像发出自己的声音也不易。
所以尾联说: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我的声音发不出去,我的高洁无人理解,天下之大,谁是知音呢?
无论是诗还是诗序,骆宾王以蝉自比,认为自己有两个特点:
故洁其身也,禀君子达人之高行;蜕其皮也,有仙都羽化之灵姿。
活着,我是一个行为高尚的人。
死了,我也是如蝉”蜕其皮“罢了,依然精神长在,不失”仙都羽化之灵姿。“
这首诗和诗序,都有一层深意没有直接写出来,但是骆宾王后来终于说出来了,而且去勇敢地执行了。
三、《为徐敬业讨武曌檄》
第二年(679),骆宾王遇到大赦出狱。又过了一年,骆宾王出任临海县丞,于是又多了一个称号:骆临海。但是不久他弃官游历去了 。期间,还作《咏怀诗》 明志:
宝剑思存楚,金锤许报韩.... 阮籍空长啸,刘琨独未欢。
宝剑存楚,典故出自汉袁康《越绝书·越绝外传》举兵解救国难之意。金锤报韩,出自《史记》,是张良雇佣力士刺杀秦始皇,想未被秦灭亡的韩国复仇,可惜导弹一般的大锤把目标搞错了。
阮籍长啸,是对司马一家夺取曹魏政权不满。刘琨在东晋灭亡后留在北方战斗,兵败,后来被杀。
从这首《咏怀》中的用典,很明显可以看出骆宾王对于唐朝李氏的担心。
在这个时期,武则天势力越来越大。终于在684年(嗣圣元年),武则天废唐中宗李显临朝称制 。这年的九月,徐敬业(即李敬业,李勣之孙)在扬州起兵讨伐武则天。
骆宾王诗中不敢说的事情,这时写在了《为徐敬业讨武曌檄》中:
伪临朝武氏者,........昔充太宗下陈,曾以更衣入侍。洎乎晚节,秽乱春宫。潜隐先帝之私,阴图后庭之嬖。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
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骆宾王终于可以直言反对武则天了,可惜武则天羽翼丰满,不久就平定了徐敬业之乱。
结束语
回头看骆宾王的《在狱咏蝉》,诗中只是表白自己,但是深意却不敢明说。等到徐敬业起兵以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志向:
拥护李唐,反对武周。
当年唐高宗与宰相上官仪商议要废掉武则天,结果上官仪被武则天下狱处死。骆宾王一个小小的言官,仅仅是上书议政就被下狱,哪里敢直言反对武则天呢?
骆宾王兵败以后失去了行踪,成了千古之谜。有传说宋之问见到了一个赋诗的和尚,但是第二天这个和尚又不见了。
@老街味道
在獄咏蝉
西陆蟬声唱,南冠客思侵。哪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
骆宾王。(640~684.)婺州义乌_(今浙江义鸟)人。公元678年,因上书议论政事。触忤皇后武曌,被诬以脏罪下獄。诗的意思是,秋天的蝉声让思乡之情在我这个囚徒的心中升起。愁白了头的人怎经得这一阵阵的蝉鸣声。重重的露水,打湿了蝉的翅膀,让它飞不进来。一阵阵的风声盖住了他的叫声。谁能相信我是像蝉那样高洁的人。能讲出我的冤枉,为我昭雪呢。
这首诗用比,兴的手法表明自己受冤枉,希望能为他平反昭雪。
年轻时读过这首诗,标题是《在狱咏蝉》,把“在狱”两个字去掉,就失去诗歌的背景了。有了“在狱”两个字,诗意就明显了,也无非是采用比兴手法,把自己比喻成高风亮节的秋蝉,把政治的黑暗比喻成浓重湿寒的秋露秋风,打湿了秋蝉的翅膀,使之飞不进朝堂;压盖了秋禅的不平之鸣,使之难达圣听,希望有人能为自己表达心声,平反昭雪而已。若论诗人意志的坚定,诗歌意境的深沉及表现手法,并无过人之处。把它与韩愈的《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一比较,就立马看出差距来了:
骆宾王《在狱咏蝉》: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深。
哪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
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
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
韩愈《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
欲为圣朝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
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
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
可以明显看出,同为获罪官员,韩愈诗的立意,远比骆宾王诗的高。韩愈是发誓“欲为圣朝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而骆宾王只是哀叹“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韩愈是抱定了必死的决心:“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而骆宾王只是哀叹和祈求:“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思想境界,立见高下。
当然,我们也不能苛求于古人,骆宾王能做到这一步,能写到这一步,也不错了。
(图片源于网络)
骆宾王,(638一?)婺州义乌人(今浙江义乌县)。出身寒门,七岁能诗。其诗题材广泛,因才高位卑,愤激之情时见纸上。为初唐四杰之一。
《咏蝉》还有一个标题叫《在狱咏蝉》全诗:
西陆蝉声鸣,南冠客思深。不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
唐高宗仪凤三年(678)骆宾王因上书议论朝政,触忤皇后武则天,被诬以赃罪下狱,在狱吵写下了这首《在狱吟蝉》。秋天的知了在树林中无休无止地鸣叫着,好象有多少冤屋要倾诉,而诗人正如当年南冠的
钟仪,被关在牢狱中。忧心重重,愤懑难解,再加上秋蝉对着他悲鸣,更使他不能忍受,为什么呀?秋季露重风多,寒蝉已不能远飞,其鸣叫声比夏天虚弱了许多。骆宾王以蝉自喻,在狱中他无翼难飞,有口难言,有冤难申。没有人相信蝉“饮露而不食”是高洁的象征;也没有人知道诗人的清白无辜。
这首诗,名为咏蝉,实则是自表心迹。诗中言言咏蝉,也句句自表,二者了无穿凿之痕。
骆宾王《咏蝉》有何深意?
骆宾王《在狱咏蝉》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侵。那堪玄鬓影, 来对白头吟。
露重飞难进 ,风多响易沉。无人信高洁 ,谁为表予心。
秋天蝉声不停,使得被囚之人思乡愁情更深。看见蝉翼,就想到自己正当盛年的样子,现在却满头白发吟咏着悲伤的诗歌。霜露太重,蝉难举翅高飞,大风起时蝉鸣声也容易被淹没。没有人相信蝉是高洁的昆虫,又有谁能证明我有一片冰心?
这首诗作于狱中,通过叙说蝉的形态,习性及美德,表达自己高洁的品性以及不为世人理解的哀伤。
争抢的古文?
二府争公
杜公讳衍,字世昌,越州山阴人也。
其为大臣,事其上以不欺为忠,推于人以行己取信。故其功静纤悉,谨而有法。
公少举进士高第,治吏事,如其为人。共听狱讼,虽明敏而审核愈精,屡决疑狱,人以为神。
其簿书出纳,推析毫发,终日无倦色.至为条目,必使吏不得为奸而已;及其施于民者,则简而易行,始居平遥,尝以吏事适他州,而县民争讼者皆不肯决,以待公归。知乾州未满岁,安抚使察其治行,以公权知凤翔府,二邦之民争于界上,一曰“此我公也,汝夺之”,一曰“今我公也,汝何有焉”? 夏人初叛命,天下苦于兵。
吏缘侵渔,调发督迫,至民破产不能足,往往自经投水以死。于是时,公在永兴,语其人曰:“吾不能免汝,然可使汝不劳尔。”
乃为之区处计较,量物有无贵贱、道里远近,宽其期会,使以次输送.由是物不踊贵,车牛刍秣宿食来往如平时,而吏束手无所施,民比他州费省十六七。至于缮治城郭器械,民皆不知. 公多知本朝故实,善决大事.初,边将议欲大举以击夏人,虽韩公注亦以为可举,公争以为不可,大臣至有欲以沮军罪公者,然兵后果不得出。
契丹与夏人争银瓮族,大战黄河外,而雁门、麟府皆警,范文正公行将宣抚河东,欲以兵从。会以为契丹必不来,兵不可妄出.范公怒,至以语侵公,公不为恨。
后契丹卒不来,众始服膺。二公皆世俗指公与为朋党者,其论议之际盖如此。
公自布衣至为相,衣服饮食无所加,虽妻子亦有常节。家故饶财,诸父分产,公以所得悉与昆弟之贫者。
俸禄所入,分给宗族,赒人急难.至其归老,无屋以居,寓于南京驿舍者久之。卒时,戒其子殓以一枕一席,小圹庳冢以葬。
(节选自《 欧阳文忠公全集》 ,有改动
在明代,如果官员犯了罪,都有些什么检举的途径?
在明代,如果官员犯了罪,都有些什么检举的途径?
在中国古代的司法体系中,对于官员的犯罪,实际上主要依靠在官僚集团内的“纠举”行为。
在明代,具备这一司法职能的机构是都察院,又被称为“风宪衙门”。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以及御史,他们都负有纠察百官的责任。实际上,这一监察机构可以上述到汉代,汉代御史的最大特点是位卑权重,权重,保障了这些人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司法程序受到干扰,位卑,则保障了御史有充足的进取心以纠察百官,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小监大”、“以卑督尊”。此外,明朝的通政司之下,还设有六科给事中以监察六部事务,同样对行政体系内的职务犯罪发挥纠察作用。
另外一方面,明代的法律也允许百姓“告奸”。实际上,从明代的律法中,我们并没有看到禁止民告官的律条。当然,属官告上司的司法程序肯定是特殊的,比如诉状需要上奏给皇帝。同样,民告官的话,也可以向巡按御史上诉,这就是所谓拦轿鸣冤了。不过,洪武朝,由于朱元璋主张“重典治吏”,因此对“民告官”的行为还进行鼓励:
前者《大诰》一出,民有从吾命者。惟常熟县陈寿六为县吏顾英所害,非止害己,害民甚众。其陈寿六率弟与甥三人擒 其吏,执《大语》赴京面奏。朕嘉其能,赏钞二十锭,三人衣 各二件。更敕都察院榜谕市村。其陈寿六与免杂役三年。敢有 罗织生事扰害者,族诛。
看起来,他不仅仅同意“民告官”,还支持“民捕官”,他还曾经下令:
十二部政使及府、州、县,肤尝禁止官吏、皂隶,不许下 乡扰民,其禁止已有年矣。有等贪婪之徒,往往不畏死罪,违 旨下乡,动扰于民。今后敢有如此,许民间高年有德耆民,率 精壮拿赴京来。
今后敢有仍前夺民取采虾鱼器具者,许民人拿赴有司。有 司不理,拿赴京来,议罪枭令,以快吾良民之心。
不过,这样的情况,恐怕也仅仅能出现在洪武一朝。朱元璋一死,人亡政息,这样的法律在实际操作层面,也很难得到贯彻。
因此,我们在历史文献中,“民告官”的情况实在凤毛麟角。不过,明帝国庞大官僚体系中自带监察机构,却一直对官员的违法行为发挥纠察作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狱求不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狱求不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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